spContent=《民法学总论》的授课内容紧密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践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民法学总论中对人格权的尊重,对财产权的保护,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无不体现了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视与维护,无不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的关怀。
《民法学总论》的授课内容紧密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践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民法学总论中对人格权的尊重,对财产权的保护,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无不体现了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视与维护,无不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的关怀。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一)该课程旨在讨论如何关心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是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党的领导下,以基本国情为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民法的对人民权利的尊重与爱护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是一致的:民法是充分爱护人、关心人、保障人的尊严的法;民法理论中对所有权的限制、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对归责原则的多元化设计、对人格权的重视、对侵权法适用范围的扩张、对交易规则的国际化设立、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无不体现了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视与维护。
(二)该课程中的民法基本原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
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到《民法总则》乃至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层面,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领域的调整范围和辐射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社会的价值共识,民法的基本原则(诸如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基本原则层面的转化和表达。
(三)该课程中的民法具体制度是对文化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的践行
民法的具体制度均是根植于基本国情,以解决中国问题为中心的制度设计,绝不是对国外学说、制度、理论的照搬。例如,民法中的物权制度既体现了对公有制的维护,也体现了要依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探索土地等资源进入市场、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又如,民法中对习惯、乡规民约等软法的承认与重视也体现了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善良风俗、传统道德规则的吸收。
授课目标
1. 通过学习民法学总论基础理论,系统掌握重要的民法条文、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2. 通过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等训练环节,初步具备能够针对民事法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并运用法律职业技能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3. 通过学习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初步具备从事解决民事法律纠纷所需的基础能力。
4. 通过课后阅读民法学总论相关著作和论文,培养从事民法学总论研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民法学总论的基本研究方法,初步具备针对复杂民事法律问题设计研究方案的能力。
成绩 要求
本课程采取结构评分:考试成绩占60%,单元测验占10%,单元作业占10%,讨论作业占20%。
课程大纲
民法概述
课时目标:【识记】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的性质;民法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效力 【掌握】民法的任务 【应用】能够阐释民法的价值与性质;能够说明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区别
1.1 民法的概念
1.2 民法的任务
1.3 民法的调整对象
1.4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5 民法的渊源
1.6 民法的基本原则
1.7 民法的适用
民事法律关系
课时目标:【识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原则;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掌握】 民事法律关系分类的意义;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关系;权利滥用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分类 【应用】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分析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用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分类理论分析具体案例
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2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2.3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2.4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民事权利
课时目标:【识记】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分类和依据【掌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应用】说明民事权利的特征;举例说明不同类型民事权利
3.1 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3.2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3.3 民事权利的行使
3.4 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课时目标:【识记】民事义务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的本质和分类;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掌握】分类的依据;免责事由的设立原理【应用】通过案例区别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4.1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概述
4.2 民事责任的种类
4.3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民事主体
课时目标:【识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住所;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法人的能力;法人的种类;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分类【掌握】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解散的原因以及清算程序 【应用】能够运用本单元理论解决合伙案例,分析合伙人权利与义务,辨明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承担规则
民事法律行为
课时目标:【识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效力有瑕疵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各种分类的依据与意义;意思表示瑕疵的种类及法律后果;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判定方法 【应用】能够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分析具体案例,判断具体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6.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6.2 意思表示
6.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6.4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6.5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6.6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6.7 民事法律行为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6.8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课时目标:【识记】代理的分类;代理权取得的方式;无权代理的分类;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掌握】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本人追认的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应用】能够在具体案例中区分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并能够运用代理理论分析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
7.1 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7.2 代理的种类
7.3 代理权的行使
7.4 无权代理
7.5 表见代理
7.6 代理关系的终止
时效
课时目标:【识记】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类别【掌握】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应用】能够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8.1 时效制度概述
8.2 诉讼时效
8.3 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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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2. 郭明瑞、房绍坤.民法[M].第4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3. 王利明等.民法学[M].第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7.
4. 梁慧星.民法学总论[M].第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7.
5. 朱庆育.民法学总论[M].第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