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是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法学本科学生的学科必修课。主要讲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该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程序、法律适用及涉外行政诉讼等内容。
通过对本课的讲授和学习,使学生在领会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并将所学知识恰当运用到学科研究和行政立法、执法、司法实践以及行政审判实践当中,为将来从事上述几方面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本课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分为上、下两学期。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及适当的课后作业。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行政诉讼的一般理论及具体制度,进而认识到现代社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实施司法审查、建立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救济机制的必要性及实际意义。
考核方式及成绩组成说明:
期末考核方式选项(只选一项,请在后面括号内打上“√”) |
闭卷笔试( ) 口试( ) 综合实验( )
开卷笔试( ) 论文(√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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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核所占比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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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考核主要项目及所占比例 |
①平时作业占 20 %; ②阶段性测验占 %; ③实验占 %; ④小论文或综合作业占 %; ⑤课堂考勤占 20 %; ⑥课堂讨论和提问占 10 %; ⑦其他方式占 %; (注:要求选择三项以上填写)
合计: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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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答疑时间地点 | 周二 上午 法律系教研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