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和資源法同時具有一定的獨立性的法學學科。它具有如下特徵:第一,它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學科,學習本學科需要具備法學基礎之外,還需要具備一定的自然科學知識;第二,它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隨著社會經濟、科技和環境的發展,要求也不斷提高;第三,環境法的發展也與國際環境合作和資源糾紛的處理具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有利於我國參與經濟和環境合作。
通過本課程的教學活動,培養學生環境和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使學生全面掌握環境與資源法的基本內容,基本體系,培養學生分析環境與資源法的案例,將所學知識運用到實踐中的能力。
平時成績50分,作業30分,課堂表現20分。奇謀考核50分。合計100分。
行政法、民法學、經濟法
參考書:【1 】《環境保護法教程》,韓德培主編,法律出版社,2012 年3 月第六版;
【2 】《環境資源法教程》,蔡守秋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年7 月版;
【3 】《環境資源法案例教程》,朱曉燕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 年7 月版;
【4 】《環境資源法》,錢水苗等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8 月版;
【5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曹明德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