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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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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ontent=法律的正当性源于宪法,宪法的正当性源于人民;在法治中国的新时代,宪法是引领和塑造法律体系的根本规范。系统学习《宪法学》,将促使我们深刻理解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本课程志在通过“原理+案例”的方法培育一批具有世界视野和中国问题意识的法政人才。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宪法定义了政治共同体运行的基本的准则、决定了现代政府运行的基本方式、保障着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法律的制定、修改、解释和适用。《宪法学》建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宪法是既是政治法,也是公民的生活之法。无论做法学研究还是从事法律实务,宪法的论证都属于最高形态的法律论证。 

 

在“全球化视野、本地化行动”理念下,《宪法学》课程志在培养一批法律专业的方面的一流人才、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我们欢迎所有爱好法学的同学们加入本门课程。通过系统和专业的学习,我们期待同学们树立法律思维、掌握法律方法、熟悉法律技术,能够成为一名合格和优秀的法律人。

 



授课目标

A. 总体学习目标

1、     培养学生明晰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范式、基本制度的能力

2、     培养学生理解现代宪法的生成逻辑和理论流派的能力

3、     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进行宪法解释的能力

4、     培养学生运用比较宪法分析政治现象和法律现象的能力

5、     培养学生运用宪法思维分析和解决司法案件的能力

6、     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思维,了解中国法治运行的实际,引导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理解和运用宪法知识


B. 单元学习目标

 

单元章节

学习目标

第一单元

通过导论的学习使得学生掌握宪法学的概念、分类、特征、体系、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学生通过上述学习应该正确认识我国的国家性质,掌握和了解我国宪法的本质和特征。

第二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宪法的一般渊源,明白诸如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等宪法渊源的内在特征,通过上述学习学生能够明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同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法源位阶与规范冲突的解决方式

第三单元

 

通过对宪法产生与发展的理论以及各主要国家宪法发展的事实的讲授使学生对世界宪法发展的历史脉络有完整和准确的掌握

第四单元

通过对基本权利总论的核心范畴的厘定和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包括基本权利的起源和概念、一般原理、类型化、功能体系、保障与限制,同时学生能够理解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与国民、公民和人民、基本权利和人权等相关的基本概念

第五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平等权的概念、一般原理、类型化、功能体系、保障与限制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平等权诉讼中的典型个案。

第六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生命权的概念、意义、保障与限制,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涉及生命权的典型个案

第七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自由权,特别是人身自由的概念、意义、保障与限制,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公民日常生活中涉及人身自由限制的典型个案。

第八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言论自由权概念、一般原理、类型化、功能体系、保障与限制,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涉及名誉权、批评建议权、网络言论自由的典型个案

第九单元

 

学生应当掌握财产权的概念、一般原理、类型化、功能体系、保障与限制,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例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充中的典型个案

第十单元

 

学生应当理解关于国家的要素、主权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国家和主权的理论分析一般的政治现象,学生还应当清楚宪法上的人民、领土等重要的基本概念是如何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得以体现的

第十一单元

学生能够理解关于国体理论、政体理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一般原理,并能够运用国家权力配置的一般原理分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第十二单元

学生应当明确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机构建设的基本概况,认识立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类型,认识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组织体系,特别是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畴

第十三单元

学生应当对我国国家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形成科学的认识,要求学生能够深刻理解行政权运行的一般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和解决行政诉讼中的典型个案

第十四单元

学生应当深刻理新时代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要求学生能够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原则,并能够用以上的知识解释我国的监察法治中的典型个案

第十五单元

学生必须对我国国家机构中的各种类型的地方国家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进行必要的了解,要求学生能够获得对于我国的司法改革较为科学的认知

第十六单元

学生应该认识到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的伟大创举,了解香港和澳门的香港和澳门在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中的作用和地位,明确香港基本法的法律性质和定位,了解香港的司法机构、认识回归前后香港特区法院的释宪理论与方法,同时学生应当通过上述原理深刻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原理和意义

第十七单元

 

学生应当了解宪法实施这一完整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宪法实施的内涵与维度、功能与意义、条件与保障。同时学生应该了解和认识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特征。





成绩要求


总评成绩 = 平时成绩(占比50%)+ 考试(占比50%)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本课程并不强制性要求任何预备知识,但须说明两点:

1、  凡学习宪法者,须对法学的一般常识有所了解,修习过《法学概论》者在学习本课程过程中有一定的优势。

2、  凡学习宪法者,须对法理学的一般知识有所了解,修习过《法理学》者在学习本课程过程中有较大的优势。


参考资料

A. 教材(本课程的核心阅读文本)

序 号

作者

书 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1

《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年。(推荐“马工程”教材)

2

许崇德、胡锦光:《宪法》(第 6 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3

周叶中主编:《宪法》(第 4 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年。


   B. 课程参考书目(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   1、重点参考书目

 

[1]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2]    萨孟武《政治学与比较宪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


[3]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年。


[4]    何华辉:《比较宪法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


[5]    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


[6]    沈宗灵:《比较宪法——对八国宪法的比较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7]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8]    翁岳生:《行政法》(上、下册),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


[9]    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10]   陈新民:《公法学札记》,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

 

[11]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

 

[12]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第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13]   韩大元:《外国宪法》(第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14]    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上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15]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第3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 


[16]    [英] 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17]    [英]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18]   [美]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论:美国宪法评注》,尹宣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

 

[19]    [美] 威尔逊:《美国宪法释论》,李洪雷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年。


[2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编写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21]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7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3月

 

[22]    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学习指南与习题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 2、扩展材料 (适用于深入学习、思考和研究)

 

★   中译部分

 

[1]  [古希腊]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

 

[2]  [古希腊] 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苏力、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3]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

 

[4]  [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5]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

 

[6] [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7]  [英]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

 

[8]  [英] 洛克:《政府论》(上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9]  [德] 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10]  [德]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11] [德] 卡尔•施密特:《宪法学说》,刘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12] [德] 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

  

[13] [美] 劳伦斯却伯:《看不见的宪法》,田雷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

 

[14] [日]芦部信喜:《宪法》(第6版)高桥和之补订,林来梵、凌维慈、龙绚丽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

 

[15] [日] 盐野宏:《行政法总论》,杨建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   英文部分(研究推荐)

 

[1] Richard H. Fallon, Jr, The Dynamic Constitution: An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and Prac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2]  Andrew Le Sueur, Maurice Sunkin & Jo Murkens, Public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3]  Chris Taylor,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3rd, Pearson, 2012.

 

[4] Erwin Chemerinsky, Constitutional Law: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4th, Aspen Publishers, 2011.

 

[5]  Kathleen M. Sullivan & Noah Feldman, Constitutional Law, 18th, Foundation Press, 2013.

 

[6]  Jerome A. Barron & C. Thomas Dienes, Constitutional Law in a Nutshell, 8th, West Publisher, 2013.

 

[7]  Laurence H Trib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3d, Foundation Press, 2000.

 

[8]  Vicki C. Jackson & Mark V. Tushnet,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 Foundation Press, 1999.

 

[9]  Mark V. Tushnet, Advanced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td, 2014.

 

[10]  Rosalind Dixon & Tom Ginsburg,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 in Asia,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td, 2014.

 

[11] Robert Alexy, A theory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Trans. By Julian Rivers,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12] R.Dixon, Creating Dialogue about Socioeconomic Rights: Strong-form versus Weak-form Judicial Review, Int’l J. Constitutional Law, Vol. 5(3), 2007.

 

 

 

★   德文部分(研究推荐)

 

[1]  Bodo Pieroth & Bernhard Schlink, Grundrechte. Staatsrecht II, 27. Auflage., C. F. Müller, Heidelberg 2011.

 

[2]  Stefan Korioth & Klaus Schlaich, Da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9. Auflage. C. H. Beck, 2012.

 

[3]  Klaus Schlaich, Da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Stellung, Verfahren, Entscheidungen, 5. Auflage. C. H. Beck, 2001.

 

[4]  Reinhold Zippelius, Thomas Würtenberger & Theodor Maunz, Deutsches Staatsrecht: Ein Studienbuch, C.H.Beck; 32. Auflage, C. H. Beck, 2008.

 

[5]  Georg Jellinek, System der Subjektiven öffentlichen Rechte,  2. Auflage, Tübingen, 1905.

 

[6]  Robert Alexy, Theorie der juristischen Argumentation (1972), 2. Auflage, Frankfurt am Main, 1991.

 

 

宪法学学术网站推荐:

 

[1] 中国人大网:https://www.npc.gov.cn/ 

[2] 中国法学会:https://www.chinalaw.org.cn/ 

[3]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 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https://www.pkulaw.cn/

[5] 香港法律信息中心:https://www.hklii.org/chi/

[6] 中国宪治网:https://www.calaw.cn/

[7] 法治政府网:https://law.china.cn/

[8]  北大公法网:https://www.publiclaw.cn/

[9]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https://cgc.law.stanford.edu/ 

[10] 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 Oyez Projecthttps://www.oyez.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