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证据法学,目的与任务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详细掌握证据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以及基本原理,分析研究证据法律制度的本质和规律,着重培养学生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技能,提高运用证据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
(一)命题原则与思想:考查主干知识与核心考点,难度适中,考点分布均匀而有侧重。
(二)考核范围:涉及以上所有章节
(三)考核要求:掌握的内容占40%,熟悉的内容占40%,了解的内容占20%。
(四)考核类型:平时考核主要有课后作业、课堂PPT专题汇报等,期末考核为课堂测验或论文写作。
(五)试题类型:论文由学生在教师命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测验参见司法考试题型,。
(六)成绩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记录,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1、什么是证据为本原则?什么是直接言词原则?
2、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些基本特征?
3、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及特点?被害人陈述的概念、特点及与证人证言的区别?
4、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供述和辩解的概念、特征?
5、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
6、如何正确运用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7、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
8、我国三大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点?
9、证明对象的特征及范围?
10、简述我国三大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11、自认规则的主要内容?
12、证据证明力审查评断的内容?
13、证据证明力审查评断的步骤?
14、物证、书证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15、视听资料、笔录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16、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17、试比较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证明的同异?
18、论刑讯逼供的性质、原因、危害及其杜绝的方法。
19、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结合单个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论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