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课是一门概要讲述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属于学科教育必修课程,具有重要的地位。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学会从法律视角观察、分析、处理社会问题,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本课程开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等课程之后,使学生在具备了一定的哲学思维和逻辑思维的基础上学习本课程,有利于学生更好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必备的专业基础素质课之一。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思维方式、一定的法律实践运用能力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出发点和归宿。具体包括:
1、培养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构成及基本部门法分类;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律基本概念、基本术语、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了解法学各学科基本知识体系。
2、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够运用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善于从法律视角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
3、培养学生从法理层次洞察、分析、检视法律现象,理性认识、剖析法律问题,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最终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70%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的主要环节包括:课堂考勤及课堂表现、课程作业、期末考试三个部分,分别占比为:课堂表现考勤及课堂表现(10%),课程作业(20%),期末考试(70%)。
哲学、逻辑学
[1]漆国生主编.法学概论.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
[2]谷春德主编.法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4]周叶中主编.宪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5]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6]汪建成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7]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8]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9]陶毅主编.新编婚姻家庭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10]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11]汪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12]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