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将从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以及行政救济等五个知识模块入手,系统全面的讲解行政法学与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
课程目的在于通过系统地学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框架,全面认识掌握当代行政法,对我国行政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形成系统的认知,能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分析行政法实施中的常见问题和热点问题,从而深刻把握行政法学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能动作用。
本课程主要面向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本科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他们今后的学习、研究和工作提供重要的行政执法与司法理论基础知识。
1、使学生全面而又系统地掌握行政法学中的各种基本概念、原理、研究思路与方法,并能灵活运用,解决生产、生活以及科学研究中与行政法治相关的各种实际问题。
2、学会认识和探究行政法治的本质,建立属于自己的行政法学知识理论体系;形成和建立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习惯,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能胜任行政执法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及其他工作。
本课程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秀。
单元测验占30%;
期末考试占70%。
已修完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法学基础课程。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1版;
2.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