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C学校专有课程
声乐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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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是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是训练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运用人声进行艺术表现的一门学科。本课程要求学生进一步完善声乐技能技巧,通过中外民歌概述及演唱特点、中外歌剧的发展及演唱特点的学习,进一步开阔眼界,能理解、分析声乐作品,较好的掌握不同声乐作品的风格,为最后的个人时间音乐会做准备。


成绩要求

评价方式

评定细则

占比

平时成绩

一是平时作业。每学期需以音频形式提交六次平时作业,任课教师以学生的演唱水平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最后成绩为六次成绩的平均分。提交次数缺达1/3以上者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二是课程考勤情况病假扣1分,事假、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在平时作业成绩的基础上进行扣分。缺课次数达本学期总授课学时的1/3以上者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三是课堂参与情况主要指课上教师随机提问、组织课堂讨论等,观察学生参与程度和表现的状况酌情在平时作业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20%

实践成绩

一是实践作业。每学期需以视频的形式提交三次实践作业(必须是完整的、正式的,在教室或音乐厅录制)。任课教师以学生的演唱水平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最后成绩为三次成绩的平均分,提交次数缺达1/3以上者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二是实践活动参与情况。主要是指学生在日常的音乐会等活动的参与情况,通过学生的表现状况酌情在实践作业的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30%

期末考试

考试曲目由学生在曲库中任选首,一般为一中一外,或者一首艺术歌曲一首歌剧咏叹调)或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挑选。根据学生对作品演唱的水平(音准、节奏、分句、情感表达等)和技能掌握(姿势、气息、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进行综合核,考试成绩由所有任课教师集体打分,取平均分

考试中出现明显停顿、走音、忘词,严重影响作品的完整度的,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50%

合计

 

100%


课程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