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以我国《民法典·总则编》为基本依据,而《民法典·总则编》是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所确立的民法的一般性规则,它不仅统领民法典、普遍适用于民法各个部分,也统辖各个民事单行法律。因而,对于法学本科学生而言,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既可以为学习民法的全部知识打下基础,同时也是学习其他法律课程的坚实根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首先有助于学生深刻领悟民法的基本理念、价值、原则。其次有助于学生从整体把握民法学的体系框架。本课程作为民法基础理论课程,是民法各部分知识的基础。再次有助于培养和训练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方法。《民法典·总则编》是对民法各项制度和规范的高度抽象与概括,其体系构成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归纳演绎、抽象思考方法的能力。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为学生深入学习民商法的具体理论和制度乃至整个法学专业知识,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讲授、法条解析、案例分析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其中理论讲授的教学方法,主要涉及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原则;法条解析的教学方法,主要涉及民法总论的具体法律规定;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主要涉及民法总论案例的讨论、分析和总结。
1.通过对民法总论的学习,培育学生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2.通过对民法总论的学习,培育学生掌握《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框架体系和内容;
3.通过对民法总论的学习,为深入学习民商法的具体理论和制度乃至整个法学专业知识,奠定坚实的基础。
1.考核方法
本课程采用平时考核与课程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平时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完成课程作业情况。课堂表现包括出勤、听课、参与课堂讨论等课内实践情况,课程作业包括课外阅读、书面作业和课程论文等。本课程考试为笔试闭卷,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等。
2.成绩评定
平时考核、课程考试和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在总评成绩中,平时考核成绩占50%,课程考试成绩占50%。
本课程学习之前须了解我国的民法学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们民法学研究的科学性。
[1]梁慧星著.民法总论.第6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21
[2]王利明著.民法总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3]朱庆育著.民法总论. 第2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4]韩松编著.民法总论.第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
[5]王泽鉴著.民法概要.第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7]梅迪库斯著.德国民法总则.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8]王泽鉴著.民法总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9][德]卡尔·拉伦茨著.德国民法通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10][日]山本敬三著.民法讲义Ⅰ.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