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过,今天的中国是由昨天的中国发展而来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在当代治安学的学科序列中,不能没有对旧中国警察制度和治安管理业务的研究,《治安史》课程是这种研究的一种尝试,通过从治安思想、治安制度、治安实践三个方面全面展示中国两千多年的治安历程,通过《治安史》的学习能够做到借鉴历史、延展思维、了解中华文明。
《治安史》课程主要学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治安思想、治安体制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治安管理实践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治安思想的发展脉络以及治安体制的变迁规律,学会从历代治安管理实践中吸取有益治安措施。使学生具备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分析特定历史时期的治安问题、治安措施,同时能够结合当下国情,运用历史的眼光去看问题能力;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养成尊重历史、热爱历史、善于从历史的角度认识世界的人文素养。
平时作业,4次,每次占15%,共60%
期末考试,学业论文,占40%
1、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
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 “以四局为主体的自治县政” 。
2、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
重点第十章 士绅与地方行政。
3、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