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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天下之爱,天下之人</p><p>即是大爱</p>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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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博爱,兼爱,爱人如己,那就是一个意思了,也就是佛教,儒家,墨家,基督教的主旨态度是一样滴。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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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兼”在中国古代文字中是一个会意字,它的本意是一手执两“禾”,即一只手拿着两棵稻子,后被引申为兼有、兼顾等意思。“兼爱”之“兼”在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并也。”可见,“兼”是平等的意思。在墨子的“兼爱”思想中,“兼”字便为“整体”和“无差别”之意,而“兼爱”也就是不分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和等级身份的高低贵贱的普遍的无差别的爱。“兼爱”,就是不分人我,爱人如己。“天下之庶国,方以水火毒药兵刃相贼害”,是一个“别相恶,交相害”的社会,究其由来在于“别”。“别”是差别,是差等。“别”必然导致“别相恶,交相害”。盖“人私其一身,因推而私其家,私其国。利于己则求之,害于己则攻之”。可见,“别”是个人利己主义,民族利己主义,是天下大害的根源。墨子的“兼”是“兼爱互利”的利他主义;墨子非“别”,“别”则是“交恶相贼”的利己主义。“兼士”与“别士”,“兼君”与“别君”,在于“兼爱”与“别爱”,在于平等之爱与差等之爱。</p><p>墨子兼爱思想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视人若己,爱人若爱己;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第二,爱别人,然后才能得到别人的爱。墨子以孝子尽孝道为例说明了这两个方面内涵,他指出“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只有先“爱”“利”他人,他人才能“爱”“利”自己,并且在“爱”上要像爱自己一样对待他人,这样才算真正实现了“兼爱”。“兼”与“别”是相对立的这个方面。“兼”是正确的,别是错误的。“兼”是兴天下之利的根本,“别”是天下产生祸害的根源。 </p><p><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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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燕老师的分析,有点小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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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广爱天下人<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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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墨子·兼爱中》)墨子无意追求爱的浪漫,而视之为济世救世的良方。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与此相伴,自私自利亦是乱世之因,如“亏父而自利”、“亏子而自利”、“亏兄而自利”、“亏弟而自利”、“亏君而自利”、“亏臣而自利”、“乱异家以利其家”、“攻异国以利其国”等等皆为自私自利之结果。一言以蔽之,违反兼爱互利原则的恶果是“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这表明,墨子有意凸显爱的现实性一面,拙于或不屑渲染爱的幻梦色彩。而这一步骤又主要是通过把爱与利予以贯通得以完成的。也就是说,爱必言利,以爱启利,以利寓爱,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兼相爱”并不否定自爱,而是把自爱与相爱结合起来。“交相利”也不是鄙视自利,而是力求使自利与互利两不偏废。“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在这种爱意融融的相互义务性关系中,天下才能实现和谐、富足。是故,兼爱互利是为治之道,“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p>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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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广爱天下人<br ></p>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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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儒家:(理)仁义 墨家;仁义(道义)<br > (情)情感 功利(权利)<br ><br >“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认为爱人要远施周边,尊卑长幼之间要互相爱护。但孔子的仁爱是对他人的关心爱护同情理解尊重,爱人要以亲亲为出发点,主要是处理宗法家族关系内部的亲戚关系,而且爱人涉及到国家、上下、君臣及国际关系。<br ><br >后期墨家和后期儒家的区别:<br >如下图:<br ><br >功(外)--志(内)<br ><br >爱 -- 仁<br > <br >利 -- 义<br ><br > 墨子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后期墨家继承了这一思想,提出“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中”。“义”的内涵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涉及到“志”与“功”的问题。墨家不赞成儒学“仁”为内,“义”为外的看法,认为“仁义”都属于“志”。其实“仁”为“爱”,“义”为“利”,“爱”和“利”都属是价值行为主体的行为结果,即为“功”。所以墨家主张在外功的基础上实行“志”与“功”的统一。(见于《经说下》)</p>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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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已经回复了,谢谢同学们,你们的行动就是泛爱众,彼此相爱,爱人如己,兼爱了。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