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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
远方不远010
发表于2019年04月27日
<p> 老师好!课程中讲到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点我不太理解。对于年老突发疾病,没有来得及交代后世的人,若名下有房产、公司股份、股票、收藏、存款等,第一继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点很容易理解,但是提及到兄弟姐妹,就很难理解了。倘若兄弟姐妹之间感情很好,这个容易接受,倘若兄弟姐妹中有贪婪自私、冷酷无情之人,这样还要享有继承权吗?</p><p><br ></p><p> 之前看过一篇类似的报道,继承人为独生子女,父母留有房产一处,本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过法院判决,众亲戚的分割,自己只得到了一部分,这样好像有失公正啊?房子,本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父母有养育之恩,继承理所当然,子女继承那更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其他亲戚并没为这套房子投入什么,为什么要他们继承?这对于已故者,是极为不公平的,与其那样,还不如将钱财捐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样更有意义。难怪,有识之士,生前都把遗嘱立好,哪一天自己驾鹤西去了,身后也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p><p><br ></p><p> 倘若法律规定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那已故者留下的债务,是否兄弟姐妹也要帮着一起偿还呢?婚姻法中的很多条款,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当遇见类似事情的时候,会有被蒙的感觉,社会是否应该进行普法教育,这也是每个公民应该了解的,也是自己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指导原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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