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比安说:“法学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是有关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莱布尼茨梦想着按照几何学的标准来构造一个“宇宙法学”,打造一个法律公理体系。基尔希曼却认为,法学只是一种偶然,“立法者改变三个词,整个法学文献就会变成一堆废纸”。
塞尔苏斯说:“法是善良和衡平的技艺。”孟德斯鸠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卢梭却说;“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到底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为什么都可以被归入“法学”大家庭?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些现象属于法律现象?哪些又不属于法律现象?法理学就是一门告诉你“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的学问。让我们开启爱智之旅,踏上求知之途,去探索那法理学的永恒之问。
本课程将围绕“什么是法学”和“是什么法”来展开,从历史和概念的双重视角来透析法学和法律的底蕴,以及任何法科学生都需要掌握的基本范畴和原理,从而为提高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加深法学理论与各部门法学的相互理解打下良好基础。
1.了解西方法学发展的简史及其阶段性特征;
2.了解中国法学发展的简史及其阶段性特征;
3.掌握法的名称、法的特征、功能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法律的诸基本概念范畴及其背后的原理;
5.结合新时代的精神,引导学生对法和法学的基本范畴进行分析和思考。
课程总成绩百分制。其中单元测验共占32%,单元作业占16%,课堂讨论占12%(按参与次数计分,在讨论区的“课堂交流区”回复达12次及以上者可获得该项满分),期末考试占40%。
总成绩百分制,达到60分为合格,达到85分为优秀。总成绩合格或优秀者,可申请收费的认证证书。
雷磊:《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舒国滢主编:《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