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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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ontent=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不同,人类法律制度色彩斑斓、风格各异。 外国法制史作为研究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及规律的科学,通过对世界各民族、国家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发展的特点、各国法律体系中基本制度的变迁、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联系等内容进行分析,来探究人类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特质。
—— 课程团队
课程概述

    外国法制史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学科,它是研究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及其规律的科学。人类历史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都经历了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的不同,人类法律制度色彩斑斓、风格各异。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法律的发展过程表现出不同的轨迹和特色,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法律制度伴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也会显示出阶段性的特点。这种独特的轨迹和风格特点正是外国法制史所要关注的。人类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法律与宗教、伦理、政治等融为一体混合发展到法律与宗教、伦理、政治相对分离独立发展的历史,经历了从民刑不分、程序法与实体法不分到清晰地划分法律的调整领域和法律部门的发展历史。各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史,又往往具体地表现为宪法制度、民法制度、刑法制度、司法制度等的发展,因此,各国宪法制度、民法制度、刑法制度、司法制度等法律制度的变迁,构成了各国法律制度发展史的基本内容。

    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外国法制史重阐释外国法律制度发展演进的基本进程和规律,探讨从古东方楔形文字法的起源到当代西方法的发达这一过程中法文化的传承与交融,考察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等古代东西方法律文明、伊斯兰法和基督教法基本精神以及近现代英美法德日等代表性国家的主要法律制度,了解这些制度的基本内容、特质和运行方式以及一些代表性法律制度如陪审制度、信托制度、公司制度的变迁等。

授课目标

    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任务和目标是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外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掌握不同法文化的特质、重要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当代形态;理解各有代表性的制度所由产生的思想基础、社会条件以及这些具体制度的变迁;探讨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制度功能。

课程大纲
预备知识

法学主要课程。

证书要求

本课程采用百分制计分,平时单元测验20%,为客观题;平时单元作业20%,为主观题,需要完成作业提交和完成规定的互评数量;课程结束考试60%。60分及以上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秀。

参考资料

郑祝君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