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科学教学能力为宗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核心课程,主要讲授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目的、教学任务、教学过程的本质与规律,以及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内容,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是指导学生如何科学、可行、有效实施教学的重要课程。
《中小学科学教学论》是科学教育专业的一门学术知识型的专业方向课,是该专业的学位课程之一。其内容应包括:科学教育的基本理论、科学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科学教学基本技能、科学教学教学方法、科学教学设计、科学方法教育、科学教学过程、科学教学评价、科学教学研究、科学教师的专业素养与发展等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掌握中小学科学教育的教学方法,具备基本的教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因而对本课程的掌握理解程度,将直接影响学生将来从事初中科学课程教学的理论水平和技能素养的养成。通过本门课程的建设,着眼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教育学原理
教育心理学
1、期末考试:100%。考点围绕课程的讲解内容。
证书要求:
60分及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80分优秀,可获得证书。
【1】陈志伟, 陈秉初. 中学科学教学论[M]. 科学出版社, 2012.
【2】卡琳. 教作为探究的科学[M].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
【3】蔡铁权, 臧文, 姜旭英. 科学实验教学与研究[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4】彭蜀晋, 林长春.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